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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树“清风”,紧抓不放松
发布者:admin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3-04-05     浏览次数: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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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体干部职工:

为持续推进“清廉交投”建设,扎实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引导崇廉尚俭、文明祭祀新风,切实做到明规矩、守纪法、强党性,确保廉洁、文明、安全过节,公路建设公司纪委提醒如下:

一、严格遵守“十个严禁”

公路建设公司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牢记“三个务必”,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一)严禁使用公车等公物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等进行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严禁在祭扫活动中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三)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追求低级趣味。

(四)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五)严禁借祭扫之机公款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任何形式的吃请、游玩、住宿等。

(六)严禁以大操大办祭扫活动等事宜借机敛财。

(七)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任何渠道收送名贵特产、电子红包、礼金红包。

(八)严禁酒驾醉驾,参加黄赌毒、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

(九)严禁占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活动。

(十)严禁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公司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重申纪律规定。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节日期间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破除特权思想和歪风陋习,强化文明祭扫及环保意识,把节日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和加强文明殡葬祭祀管理相关规定落到实处,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引领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三、持续强化监督检查

各派驻纪检组要进一步强化监督责任意识,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通过多样化方式,及时纠正查处“十个严禁”相关问题,重点围绕公车配备管理使用各环节及“人、车、用、油、修”等关键点,严查违规违纪行为。针对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持续保持正风肃纪反腐的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公司纪委举报方式:

 电话:0871-64156938

 来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融城金阶A29楼。


联系电话:
0871-64113536
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民航路与关培路交叉口融城金阶写字楼A座29至3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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